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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4-2016年全市通自然村公路验收备案项目核查情况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17-12-06 16:18:36  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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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:

根据《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结合2014-2016年通自然村公路验收备案情况,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11月对各县(市、区)通自然村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计划下达情况

2014-2016年全市共安排通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8424个,计划里程6642.5公里,省级补助资金6.7564亿元,涉及25户以上自然村8424个,农业人口131.38万人。

(二)完工备案情况

全市十三个县(市、区)均按要求完成了验收备案工作。根据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验收备案情况,全市2014-2016年共完成8424个6642.5公里通自然村公路,分别占计划项目个数和里程的100%和100%,涉及25户以上自然村8424个,农业人口131.38万人。

(三)市级抽查情况

11月15日-25日,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(市、区)已通过完工备案的项目验收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了核查。本次核查共抽取了1900个项目,实地查看了1417公里,占备案总里程的21.3%。

二、存在的问题

(一)验收程序简单,资料缺失严重。各县(市、区)未按照《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要求,制定通自然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,对项目完成情况只有GPS实测路线电子地图和里程情况,交工验收证书、质量检测等相关资料缺失严重。大部分县(市、区)未按要求向市局上报通自然村公路验收结果备案。

(二)项目未实施就报验。全市53个51.1公里完工备案的通自然村项目未修建,占抽查项目里程的3.8%。其中峡江县1个0.4公里、永丰县项目22个19.8公里、泰和县项目2个4.9公里、遂川县项目24个24.8公里、永新县项目4个1.2公里。

(三)项目未完工报验。全市13个14.3公里完工备案的通自然村项目未完工,占抽查项目里程的1.1%。其中吉州区项目2个2.1公里、峡江县项目2个2.6公里、永丰县项目1个0.7公里、泰和县项目3个5.1公里、安福县项目5个3.8公里。

(四)实际建设里程少于备案里程。全市77个33.38公里完工备案的通自然村项目建设里程少于计划里程,占抽查项目里程的2.5%。其中青原区项目2个差欠里程0.5公里、吉安县项目3个差欠里程1.2公里、吉水县项目1个差欠里程0.13公里、新干县项目2个差欠里程0.45公里、峡江县项目7个差欠里程4.52公里、永丰县项目32个差欠里程9.92公里、泰和县项目7个差欠里程6.8公里、万安县项目5个差欠里程1.6公里、遂川县项目13个差欠里程4.9公里、安福县项目1个差欠里程0.36公里、永新县项目3个差欠里程2.5公里、井冈山市项目1个差欠里程0.5公里。

(五)项目擅自调整路线。全市345个244.6公里完工备案的通自然村项目擅自调整规划路线,占抽查项目里程的18.1%。其中吉州区项目2个2.1公里、青原区项目4个3公里、吉安县项目1个1.5公里、吉水县项目9个14.5公里、新干县项目101个75.2公里、峡江县项目7个4公里、永丰县项目104个60.8公里、泰和县项目17个15.1公里、万安县项目5个3.4公里、遂川县项目45个33.1公里、安福县项目5个2.9公里、永新县项目43个26.7公里、井冈山市项目2个2.3公里。

(六)部分项目质量有缺陷。全市21个21.5公里通自然村项目存在路面破损、露骨、返砂等质量缺陷。其中峡江县项目3个2.9公里、永丰县项目6个11.8公里、遂川县项目5个3公里、永新县项目7个3.8公里。

(七)项目建设宽度不足。全市53个35.3公里通自然村项目存在路面宽度不足3.5米现象。其中峡江县项目9个5.7公里、永丰县项目8个7.6公里、万安县项目3个6.5公里、遂川县项目28个12.8公里、安福县项目1个0.7公里、永新县项目4个2公里。

(八)通自然村公路存在未按要求增设错车道的情况。全市20个39.4公里通自然村公路未按要求增设错车道。其中永丰县项目1个0.8公里、泰和县项目2个1.9公里、遂川县项目8个19.1公里、永新县项目8个15.2公里、井冈山市项目1个2.4公里。
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未实施报验、项目擅自调整规划路线、实际建设里程少于备案里程的情况,按照《江西省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》规定,由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负责收回省级补助资金(实际建设里程不足项目核减补助资金),并按原渠道交回省厅。

(二)针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、路面宽度不足3.5米或地形限制未设置错车道的问题,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12月30日前对存在质量缺陷的路段进行返工处理,并按要求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。对未完工的项目抓紧时间施工,确保年底前完工。市局将结合年终考核对这项工作进行“回头看”。

(三)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本次核查情况举一反三,加强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的管理,并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。

(四)按照省要求,将在2018年适时对我市25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开展辖区内自然村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自查工作。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自查,2018年6月底前完成2017年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自查。

(五)切实增强计划申报的科学性和计划执行的严肃性,强化计划即法规的意识,坚决制止随意调整计划的行为。

附件:吉安市2014-2016年25户以上通自然村建设项目核查情况汇总表(具体项目情况附后)

吉安市2014-2016年度25户以上通自然村建设项目核查情况汇总表.xls